西南林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现设有林学院等18个教学机构,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留学生近3万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省部级以上人才308人次。学校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7个,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6个、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院省校合作咨询共建学科2个。获批云南省重点支持建设一流学科2个、特色学科建设计划4个、新学科培育计划1个。学校植物与动物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农业科学和化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二条 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既可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招生规模
2026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552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0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85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8人,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数,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对分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第五条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六条 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6.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1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生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12.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七条 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科目:考试科目以《西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4.初试地点:报考点安排的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成绩查询:考生初试成绩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网址:https://www.ynzs.cn)。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英语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一般3月中旬左右)登录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y.swfu.edu.cn)查看复试安排,并按照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包括两部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6.各专业具体的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请考生于2026年3月中旬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八条 调剂
我校调剂信息将于教育部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公布在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者研招网,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九条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第十条 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档案。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
第十三条 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奖助项目分奖励和资助两部分,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具体评奖范围和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及西南林业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五条 授课方式及住宿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在校跟班学习的方式,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在校跟班学习;二是实行集中授课的学习方式。在校跟班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住宿,集中授课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
邮政编码:650224
研招办电话:(0871)63863605
纪检监察处:(0871)63863035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3西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