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体检及人事档案商调函发放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拟录取考生体检及人事档案商调函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检人员

通过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拟录取考生。

(二)体检方式及时间

1.体检方式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请将体检报告及《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请点击下载),于5月15日-6月15日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yjs8000.km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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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时间

体检报告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6月15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体检报告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体检项目

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

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彩超。

(四)体检要求

1.出具体检报告的医院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新生参加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档案调取

(一)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

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6:00-5月22日下午16:00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8000.km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通过“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打印本人《人事档案商调函》,按照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全称填写商调函抬头,自行将商调函交至档案所在单位。

档案所在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档案材料寄送至考生拟录取的培养单位(具体地址详见下表)。“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无需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调查表》。如需盖红章的调档函原件,请考生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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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已提交定向协议者)

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由定向协议单位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调查表》(请点击下载)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邮寄至拟录取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三)人事档案自行保管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邮寄至拟录取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拟录取考生的档案一经调入我校后,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调出。

 以上材料均须以“EMS”形式寄送,若选择其他快递寄发,邮件丢失或无法寄达,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933616

联系邮箱:kyyzb@kmmu.edu.cn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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