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始建于1959年6月2日,其前身可追溯到1938年西南联大的文化生活部和师范学院,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建校以来,累计向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近10万名各类优秀艺术人才,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9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云南省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获批艺术学理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我校科研创作展演成果丰硕,获国家社科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余项(其中重大项目4项),国家艺术基金50余项。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较第四轮稳步提升。2025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2个一级学科、4个专业学位类别上榜,并全部进入全国前30%。其中艺术学一级学科位列26.58%,设计学一级学科位列14.44%。学校4个专业学位类别全部进入前20%,其中音乐位列12.21%,舞蹈位列16.67%,戏剧与影视位列14.84%,美术与书法位列14.94%。在27个本科招生专业中,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各类作品在全国全省各类赛事、演出、展览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师生参与文艺院团等创作演出的作品多次荣获“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学校原创作品荣获“金钟奖”“曹禺戏剧文学奖”“荷花奖”等多项国家级文艺大奖。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多人入选中宣部思想政治英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文化和旅游部先进工作者、云南省“云岭教学名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云南省“万人计划”文化名家、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人才等荣誉称号。

云南艺术学院将始终遵循“继承传统、学习民间,兼容中外、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秉承“海涵地负、继往开来”的学校精神和“务实、求新、尚美”的校训,立足于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地理区位优势和文化资源优势以及综合艺术院校办学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云南发展战略,致力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和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艺术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3年

修业年限:3—5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培养所在校区: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三、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其中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生人数11人),各专业计划数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注:本招生简章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注: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程序

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研招网的要求进行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s://zs.ynart.edu.cn)的公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组织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注: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经审核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分政策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应当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当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

(二)上传材料

1.考生应密切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相关通知,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2.温馨提示:2027年研考不单独设置网上确认环节,考生报名阶段完成考生基本信息填写—线上采集报名照片—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上传核验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对考生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点审核结论,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报考点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双面打印,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进行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初试各科目均为笔试。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12月19日14:00—17:00:外国语(满分100分)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12月20日14:00—17:00: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以《准考证》、考点和我校发布的公告为准。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命题工作及考试大纲编制,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业务课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内容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四)初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云南招考频道”(网址:https://www.ynzk.cn)查询打印,我校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核,具体的复核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八、复试

(一)时间:2027年3月至4月。

(二)地点: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三)复试具体安排

我校将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我校不对初试合格考生单独发送复试通知,未按我校公告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主课、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等。复试具体内容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云南艺术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及要求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另行通知。

(二)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十、体检

体检一般安排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以“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学习、生活的疾病,经医学评估确属无法完成学业或危害公共安全者,不予录取。除相关专业有特殊要求外,学校依法保障残疾考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十一、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我校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牢固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的政策,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云南艺术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规定,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本招生简章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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